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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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 108年05月23日)
第 8 條
遊戲軟體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護級:
一、暴力:可愛人物打鬥或未描述角色傷亡細節之攻擊等而無血腥畫面。
二、其他描述對未滿六歲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