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外國人投資條例  ( 86年11月19日)
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外國人包括外國法人。

外國法人依其所據以成立之法律,定其國籍。

外國人依照本條例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投資者,稱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