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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醫藥公司投資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 111年08月24日)
第 14 條
生技醫藥公司申報之投資支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有虛報情事者,依所得稅法有關逃漏稅處罰及稅捐稽徵法有關停止其享受租稅優惠待遇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