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 112年01月12日)
第 5 條
學研機構就研究人員之兼職及技術作價投資,得與新創生醫公司約定收取回饋金及收取之比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