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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 112年11月06日)
第 8 條
公、私有社區土地委託園管局或分局代為管理出租者,其代管手續費按代管土地租金及費用總額百分之五計收。但土地委託管理協議書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