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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第 二 章 發明專利 第 七 節 損害賠償及訴訟 ( 111年05月04日)
第 97-4 條
前三條規定之申請查扣、廢止查扣、檢視查扣物、保證金或擔保之繳納、提供、返還之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