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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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發明專利之申請及審查
( 112年03月24日)
第 15 條
因繼承、受讓、僱傭或出資關係取得專利申請權之人,就其被繼承人、讓與人、受雇人或受聘人在申請前之公開行為,適用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