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 105年06月29日)
第 4 條
依本辦法規定減收之專利年費,每件每年金額如下:
一、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收新臺幣八百元。
二、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收新臺幣一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