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第 四 章 集管團體之權利義務
( 111年05月18日)
第 29 條
概括授權契約,除應載明前條第二款至第七款事項外,並應載明授權利用人在一定期間內,不限次數使用集管團體所管理之全部著作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