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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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 109年08月04日)
第 9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著作權專責機關應不予許可:
一、著作權專責機關依前條規定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
二、不符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三、申請書所記載之事項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