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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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 85年02月14日)
第 13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電路布局登記證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電路布局權人姓名或名稱。
二、創作人姓名或名稱。
三、電路布局權號數。
四、電路布局名稱或利用該布局所製造之積體電路名稱。
五、電路布局權期間。
六、發給證書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