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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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 109年06月09日)
第 14-1 條
使用人為專利電子申請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專利專責機關公告之電子傳達替代方式為之:
一、專利電子申請文件電子檔超過專利專責機關公告之限制。
二、專利專責機關之資訊系統故障而依第十三條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