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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 99年09月24日)
第 2 條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
一、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每件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