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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  ( 105年06月29日)
第 4 條
發明專利以外文本申請者,應備具說明書、至少一項之請求項及必要圖式。

新型專利以外文本申請者,應備具說明書、至少一項之請求項及圖式。

設計專利以外文本申請者,應備具圖式,並載明其設計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