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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五 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十 節 公司重整 ( 110年12月29日)
第 301 條
關係人會議之任務如左:
一、聽取關於公司業務與財務狀況之報告及對於公司重整之意見。
二、審議及表決重整計劃。
三、決議其他有關重整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