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司法
第 二 章 無限公司 第 三 節 公司之對外關係
( 110年12月29日)
第 63 條
公司非彌補虧損後,不得分派盈餘。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