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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第 四 章 財務報表 ( 103年06月18日)
第 28-2 條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其要素如下:
一、收益: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之權益。
二、費損: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