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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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第 九 章 罰則
( 103年06月18日)
第 80 條
會計師或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各款之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依各該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