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商業會計法   第 九 章 罰則 ( 103年06月18日)
第 80 條
會計師或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各款之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依各該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