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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 109年01月14日)
第 9 條
申請特定有限合夥之查閱或影印規費計算標準:
一、查閱:每一有限合夥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
二、影印:申請提供有限合夥登記文件之影本者,每一頁以新臺幣二元計算。

於前項第二款情形,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