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貿易法施行細則
( 112年11月06日)
第 22 條
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自由貿易港區或農業科技園區有關應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辦理之貿易事項,得委託各該管理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