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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 112年11月23日)
第 3 條
適用本辦法之簽審文件如下:
一、輸出入許可證。
二、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三、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許可證。
四、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五、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國際進口證明書。
六、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進口保證書。
七、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管化學物質最終用途保證書。
八、其他經貿易署公告應以電子簽證方式申請之簽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