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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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 112年11月14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瀕臨絕種動植物,指依本法公告之瀕臨絕種動植物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所列物種(以下簡稱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瀕臨絕種動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