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 112年11月15日)
第 5 條
本部及貿易署對於檢舉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電話或其他足資辨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並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