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111年02月10日)
第 10 條
標準檢驗局對指定試驗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實施追查。

前項追查每年至少一次。但情況特殊者得增加追查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