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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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 107年05月03日)
第 10 條
產品驗證標誌(VPC 標誌)由圖式及識別號碼組成,識別號碼應緊鄰圖式。
前項圖式及識別號碼,由驗證機關(構)發給證書時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