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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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 107年08月16日)
第 6-1 條
為增進監視員反映案件之技巧及熟稔專責機關業務現況,專責機關得不定期舉辦講習活動,並視活動安排發給監視員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