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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 109年10月26日)
第 2 條
標準專責機關應辦理下列事項,以建構符合國際規範及發展趨勢之認證環境,提升認證業務效能:
一、前瞻技術認證機制研究發展。
二、推動認證體系國際化。
三、提升認證體系品質。
四、架構維持及推廣符合性評鑑知識資料庫。
五、與其他法規主管機關合作,推廣國家認證方案。
六、國際認證合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