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 93年09月08日)
第 3 條
本辦法補助之範圍如下:
一、法定度量衡單位之宣導、教材或書籍。
二、辦理法定度量衡單位之推廣活動、說明會或研討會。
三、改用法定度量衡單位之技術輔導。
四、法定度量衡單位之相關研究或調查。
五、其他有助於法定度量衡單位推行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