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水利法
第 七 章之一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 112年11月29日)
第 83-11 條
主管機關依第八十三條之七及第八十三條之八規定審核出流管制計畫書與出流管制規劃書及其變更,應收取審查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