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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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鑿井業申請許可收費標準
( 99年11月17日)
第 3 條
地下水鑿井業申請領取或補、換發下列證冊,其證冊費數額如下:
一、營業許可書,每張新臺幣三百元。
二、業務手冊,每份新臺幣三百元。
三、技術員工作證或技工工作證,每張新臺幣三百元。
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變更致申請換發者,免繳證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