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自來水法   第 六 章 監督與輔導 ( 112年06月28日)
第 90 條
自來水事業於法令核定之營業規則外,不得向自來水用戶增收任何費用;如有違反時,主管機關應勒令其將超收費用退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