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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 五 章 配水設施 ( 92年12月03日)
第 90 條
配水管線之制水閥設置規定如下:
一、應考慮日後配水管之修復、裝接用戶進水管、維護操作等時之方便,以操作少數之制水閥,能使停水區域局限於最小範圍。
二、分歧管應裝設制水閥,分歧點下游之幹線以裝有制水閥為原則。
三、應裝設在水管過河底、鐵路或橋等較易發生事故而復舊較難處所之前後。
四、應裝設在排泥管及不同配水系統間之聯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