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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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災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 112年01月04日)
第 15 條
民眾安置或重建涉及須於河川區域內採取土石者,得依河川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並得優先納入河川管理機關採售分離專案申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