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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 105年12月22日)
第 11 條
施工完成後,需再擴大埋設管渠、其他設備時,第五條第一款土地補償費僅就其擴大使用土地部分支付;第五條第二款地上物補償費依實際使用範圍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