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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 106年06月01日)
第 5 條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二十五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補助額度如下: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位於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二。

已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其他政府機關定有優於本法之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規定者,從其規定,不受本辦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