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鹽務人事規則
第 七 章 請假 第 八 節 其他事項
( 35年0月0日)
第 151 條
人員在請准任何假後,不得續請事假,在事假後,除病分娩假特別假外,亦不得續請其他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