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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 三 章 考試 第 一 節 總則 ( 35年0月0日)
第 23 條
本機關考試分左列二種:
一、甄用考試:指本機關於人員派用前舉行之考試。
二、升等考試:指本機關為在職人員取得升等資格所舉行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