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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 三 章 考試 第 一 節 總則 ( 35年0月0日)
第 25 條
己、庚等人員(不論內外班)算經升等考試錄取,始得擢升。(己等丁己級升充己等甲丙級毋庸經過考試)但經文官考試及格,其考取升職缺等級者,得免試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