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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 64年06月12日)
第 13 條
員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受領退休金之權利。
一、死亡。
二、褫奪公權終身者。
三、背叛中華民國經通緝有案者。
四、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