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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3年01月25日)
第 6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能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替代能源之研究支出。
二、能源合理有效使用及節約技術、方法之研究發展支出。
三、能源經濟分析及其情報資料之蒐集支出。
四、能源規劃及技術等專業人員之培訓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法人或個人為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研究,具有實用價值者,得予獎勵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