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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規費收費標準  ( 104年11月24日)
第 2 條
大型投資生產計畫之能源用戶(以下簡稱能源用戶),申請核准新設或擴建能源使用設施時,每件應繳納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費新臺幣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