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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 109年11月09日)
第 18 條
本規則所定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之各類登記執照、申請書表、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總表、電氣事故報告表及自主維護管理計畫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