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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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
( 106年09月14日)
第 11 條
再生能源發電業未依本規則規定申報、申報不實或有其他違反本規則直供應備之要件,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直供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