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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年08月09日)
第 14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議事事項。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事項。
六、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