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年08月09日)
第 5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行政業務之管制考核。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