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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三 章 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實施 ( 103年01月29日)
第 13 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傳銷商參加其傳銷計畫或組織時,應與傳銷商締結書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

前項之書面,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