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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 104年10月07日)
第 8 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可提領之日,指多層次傳銷事業就推廣、銷售之商品備有足夠之存貨,並以書面或其他方式證明商品達於可隨時提領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