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0年06月28日)
第 5 條
第三條第三款之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係指:
一、盛裝供運送放射性物質所用包裝、包件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二、載運放射性物質所用運送工具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