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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112年12月15日)
第 8 條
本會、本會所屬機關對資助之科技計畫,其研發成果非歸屬於本會、本會所屬機關者,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享有無償及非專屬之實施權利。但本會、本會所屬機關資助金額占該科技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由雙方約定之。

前項權利本會、本會所屬機關不得讓與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