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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 97年01月11日)
第 2 條
本準則適用於動力用核子反應器設施(以下簡稱核子設施),規定其對安全重要之結構、系統及組件(以下簡稱結構、系統及組件)之必要設計、製造、安裝及測試要求。